关于新增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子抓拍系统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营造良好、文明、有序的通行环境,东港区大队决定新增25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电子监控抓拍系统,自公告之日起5日后进行即时抓拍,并向当事人发送短信提示,告知其违法行为。对违反该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从自身做起,做文明守法出行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东港区大队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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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港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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