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交往中,尤其是涉及财物往来时,有效的沟通和理性的情绪管理至关重要。一时的冲动和逃避不仅会伤害感情,更可能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近日,日照市仲裁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用刚柔并济的方式,调解了一起不当得利返还的纠纷。

张某与王某因共同的骑行爱好,在交友软件上结缘。双方约定在风景宜人的日照共赴一场骑行之约。为赴此约,张某特意将自己心爱且价值不菲(合计3万元)的两辆自行车,提前邮寄至王某住处。在日照的骑行时光短暂而愉快。活动结束后,王某主动提出代为将自行车寄回北京,张某便欣然先行返京。然而,一个月过去,张某迟迟未收到任何物流信息。他开始频繁联系王某催促,起初王某尚以“工作繁忙,稍后处理”为由推脱,但随着张某催促次数增多,王某竟将其微信、电话等联系方式全部拉黑,彻底失联。多次联系无果,张某于2024年7月向日照市东港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返还其两辆自行车。
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晰、争议不大,具备诉前调解的可能,于是将该纠纷委派至日照市仲裁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员迅速与双方取得了联系。张某坦言,自行车价值高昂,自己情急之下催促时可能言语过激、情绪激动,事后冷静下来想再沟通,却发现已被对方拉黑,感到既无助又愤怒。王某则大吐苦水,称自己工作压力巨大,本就身心俱疲,而张某在微信和电话中不分时段地催促,言语激烈,让她感到极度烦躁和被冒犯,一时冲动之下便选择“拉黑”以求清净,并非有意侵占自行车。
调解员洞察到,本案并非简单的财物纠纷,而是一场由沟通不畅和情绪对立引发的信任危机。调解员首先对王某进行耐心劝导,告诉王某“拉黑”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将小矛盾激化成了法律纠纷,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随后,调解员向王某释法明理,明确指出其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构成的不当得利,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诉讼风险、信用损失等后果。经过调解员的疏导与讲解,王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欠妥。了解到自行车的确切价值后,她向张某真诚表达了歉意,并当即承诺,马上就去安排快递,把车安全寄回去,所有的运费由她来承担。至此,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来源: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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