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王柏霖 铁晓燕
4月30日上午,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惠民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赵峰向社会发布《日照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住房保障的措施》的相关情况。市住建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并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住房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围绕提高额度,扩大受益群体范围,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日照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住房保障的措施》,并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实施。政策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梯度提升贷款额度,强化刚性及多样化住房保障。适应日照市缴存公积金职工刚性和多样化住房需求,梯度提高日照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一是在本市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将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二是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现房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以上,即: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1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三是对购买装配式住宅、高品质住宅,二孩及以上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以上,即: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装配式住宅、高品质住宅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
(二)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住房的受益范围,适度提高最高贷款额。根据日照市人才建设目标,适应青年人才在日照安居乐业的需求,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住房范围扩大至大中专和技能型人才群体,吸引广大毕业生留在日照或来到日照就业(创业)发展。一是将公积金贷款政策人才受益范围由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扩大至本科毕业生、大中专及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家庭。二是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对2025年1月1日后到日照市就业(创业)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中专及技工院校毕业生,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日照市购买自住住房,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160万元、130万元、120万元、11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130万元、100万元、90万元、80万元。
(三)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大力支持职工改善性住房需求。适应日照市缴存公积金职工购买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降低购房资金压力,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一致。
(四)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助力新市民安居。深化租购并举,适应日照市租房成本实际情况,重点支持青年人、无房户安居,本人及配偶在日照市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租赁本市自住住房,没有租赁合同和房租完税票据的,将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1100元提高至1500元,本人和配偶每年度最高提取额度由13200元提高至18000元。
以上政策调整自2025年4月21日起施行,(一)和(二)项政策调整有效期至2026年4月20日。
会上,还发布了日照市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家级试点创新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
为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安居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8年起便开始探索推动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主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经过积极争取,2024年11月,日照市成功争取全国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被写入《中共日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日照实践的意见》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同时被列入2025年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
试点工作不是简单的政策平移,而是对现有政策的系统整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推进试点工作中,围绕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需求,将各个部门碎片化、多头化的支持政策系统整合起来,在就业创业、信用激励、金融增值、产业发展等方面形成集合效应,推出“政策大礼包”、打出“政策组合拳”,实现“小切口、大民生,促发展、保安居”。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优化提升:
一是低息贷款权益。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在职职工同等享受低息贷款。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属于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或商品房现房项目的,还能享受到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二是租房便利优惠。坚持租购并举,积极为灵活就业缴存人提供租房便利优惠,保障他们租房安居。落实租购衔接工作,缴存人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将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享受日照市公租房减免50%押金优惠待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困难的,享受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住房保障支持政策。
三是缴存补贴收益。为吸引灵活就业人员积极缴存,日照市制定了缴存补贴政策,给予缴存额0.5%的补贴优惠,如果加上1.5%的公积金存款利率,综合年利率达到2.0%,远高于一般商业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同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还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可以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四是就业培训扶持。联合有关部门,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培训等,扩大就业面。比如,日照市联合人社、民政、税务部门向灵活缴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创业支持、税费减免、就业服务等全方位支持,促进就业市场多元化发展。
五是金融增值服务。引导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对灵活就业缴存人提供高效金融服务和增值服务。鼓励业务受托银行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行业特征,完善个性化服务,对缴存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开发专属信贷产品。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后,一方面能享受到以上这些权益,另一方面,跟在职职工相比,还有“三个灵活”的优势。
一是参加范围“灵活”。一方面,打破身份限制,以往只有单位职工才能缴存使用公积金,现在通过试点,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不满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全体劳动者,均可自主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另一方面,全面取消户籍限制,只要在当地以灵活身份就业的人员,就可以开户建缴。
二是缴存使用“灵活”。在职职工每月固定由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而灵活就业人员则可以根据自身特点灵活选择。比如,在缴存金额上,可根据日照市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当前日照市月缴存额最高为5968元,最低为202元,今后每年7月1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之后,即按照新的缴存额上下限执行;在缴存方式上,可自主选择按月、按季等频次缴存,可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建行公积金智慧服务网点缴存,或通过委托协议扣缴方式,由公积金中心自动扣划;在提取使用上,除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权益外,未办理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可随时终止协议,退出时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中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的部分。
三是身份转换“灵活”。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性质发生变化时,支持个人账户在灵活就业缴存和单位职工缴存之间相互转换。跨城市就业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缴存时间连续计算,账户余额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截至一季度末,试点开展以来全市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开户人数2690人,缴存人数1263人,累计归集公积金2.46亿元,为灵活就业人员发放公积金贷款48笔、2298万元。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结合调研情况,进一步完善试点配套举措,确保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红利。
大家也可以通过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日照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12329公积金热线等渠道查询了解《日照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住房保障的措施》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相关政策,或到各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