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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查程序新要求 精细化审批海域资源

2025-08-27 17:23:5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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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石新瑜

8月27日,日照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日照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10场)——解读《日照市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新闻发布会。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琳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在已设定海域使用权的海域进行立体分层设权,需要如何办理?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环节?

《实施方案》中对不同情形下的立体分层设权途径进行了细化。其中,在已设定海域使用权的海域进行立体分层设权需通过审批方式取得,由海域所在沿海区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受理,沿海各区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审批权限进行用海审查并逐级转报至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复。同时,在立体分层设权项目用海审批过程中,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申请材料、利益协调、海域论证和审查程序有了新要求:

一是海籍调查时要精确。海籍调查表和宗海界址图、立体空间示意图等是提出用海申请的必要材料,要按照相关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宗海范围界定指南编写和绘制。界定宗海的立体空间范围时,通常以项目主体工程占用的海域空间,或是用海活动主要利用的海域空间为依据。在界定过程中,会按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对用海空间进行分层划分,并且明确其高程与深度的范围。

二是利益协调要充分到位。在已设定海域新增立体分层设权的,必须征得已设权海域使用人的同意且不得危及相邻海域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有关用海活动的安全。海域使用立体设权项目用海须与相邻及同一海域其他海域使用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协商达成协议,并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中明确利益相关者协调结果,以及项目用海到期后的退出方案。

三是海域使用论证要充分。海域使用论证是审批海域使用申请的重要依据。新增用海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专项规划等管控政策要求。项目还需论证用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详细研究施工工艺、用海方式以及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科学评估项目风险、平面与竖向空间布局以及环境影响等关键要素,从而为用海审批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四是不动产登记程序要规范。在已确权登记的海域进行立体分层设权的,应当先办理原海域使用权的空间范围变更登记,再办理新设海域使用权的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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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田延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