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石新瑜
11月5日,日照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日照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14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领域审批“一件事”联合工作机制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激发社会经济发展活力,日照市在保持相关审批事项的合法性、规范性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日照市公众聚集场所高效办成消防验收、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件事”联合工作机制》。
本机制适用于全市需要同时办理消防验收、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建筑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场所,如超过500m²的网吧、酒吧、歌舞厅、放映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超过2500m²的影剧院、健身、休闲场馆;超过10000m²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超过15000m²的航站楼、候车室、候船厅;超过20000m²的体育场馆、会堂等。
业务“一窗受理”。办事单位向所属市、县(区)住建或消防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或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可以自愿选择“一件事”办理,对于采取“一件事”方式办理的,受理部门负责与另一部门协调做好申请资料共享、审查、汇总,由受理部门“一窗”出具受理意见。
申请“一份资料”。受理部门协助指导办事单位准备“一件事”申请资料,互通住建部门消防验收、消防救援机构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所需资料,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在服务指导过程中进行同类项合并、同步完整性检查,最大程度减少非必须申请资料数量,做到一份资料数据共享、一次申报精简高效。
现场“一次查验”。项目受理后,住建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约定现场检查时间,两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到场、联合查验,对于确实无法同时到场的情况,两部门工作人员应协调做好检查事项分配,对建设工程分部分项检查做到结果互认,原则上同一项目只检查一次。
结果“一窗送达”。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依据各自工作规范和标准,分别做出许可意见。检查内容全部合格的,分别出具合格意见;存在不合格问题的,反馈办事单位组织整改,在法定许可时限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复核的,由相关部门复核,经复核合格的出具合格意见。许可意见由受理部门“一窗送达”。
市县(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已经于2025年10月1日起开始试实施,试实施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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