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石新瑜
1月6日,日照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日照市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新闻发布会。日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李斌回答记者提问。
多人举报的怎么领取奖励资金?举报奖励资金发放的流程是怎样的?哪些情形不在奖励范围?
对多人举报同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只奖励最先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人领取。如果是举报同一机动车或驾驶人同时存在符合奖励情形的多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按照《实施办法》逐项予以奖励。
对举报的线索,日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严格按照“受理—核查—处置—反馈—奖励”五个环节开展工作,确保举报线索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经查证属实的,由受理中心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金,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告知本人银行卡号,按照通知要求领取奖励金。行政案件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刑事案件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兑现奖励金。
下列情形不属于《实施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
(一)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的;
(二)举报内容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三)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
(四)举报人为公安民警和辅警的;
(五)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已被查处的;
(六)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取证或无法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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