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石新瑜
3月18日,日照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日照市健康影响评估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日照市法治服务中心主任高丽霞回答记者提问。

日照市司法局作为政府的立法工作部门,在审查修改阶段,在民主、科学立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在评估制度落实上,设定了什么机制?
《日照市健康影响评估管理办法》旨在对拟出台的重大政策可能造成的健康影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健康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防范重大健康安全风险,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在《办法》审查阶段,市司法局严格依据《立法法》以及有关上位法规定,按照规章制定程序要求,通过公开征集、座谈调研、部门会商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有关企业、行业协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在《办法》审查修改过程中,市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从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聚焦评估范围和内容、政府及部门职责、评估主体、评估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从立法的必要性以及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入手,进行全面审查把关,结合立法技术规范对框架结构以及条款进行调整、修改,确保了规章合理设定、切实可行。
在评估制度落实上,市司法局将健康影响评估与合法性审查有机衔接,构建了“双重把关”机制。《办法》第十条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在合法性审查时,如发现应评未评的重大政策,将立即告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督促补评。
这一机制意味着,重大政策出台不仅要过“法律关”,还要过“健康关”。通过将评估嵌入合法性审查环节,充分利用其刚性约束力,从源头上避免了“应评未评”“事后补评”等问题,确保评估工作“嵌入流程、融入决策”。
规章实施后,市司法局将立足自身职责,从普法宣传、实施后评估等方面,关注《办法》施行后的社会反响和实施效果,指导实施部门准确执行规章的相关规定,督导相关部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推进《办法》的贯彻落实。
速豹新闻网·日照频道热线0633-8233110